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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評價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從社會經濟的角度來衡量一定地區土地的各種組成要素和基本條件的特點,對土地質量、潛力及其適宜用途比較鑒別,確定最有利的用途。它是進行土地規劃以及設計各種土地利用方案的不可缺少的一項基礎工作。很多國家對土地評價有各自的方法和指標系統。為了達到某種形式的標準化,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多次召開國際會議進行討論,于1976年公布了《土地評價綱要》。 土地評價所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需要自然科學、社會經濟科學和技術科學多學科的知識進行綜合研究。它可按不同的地區范圍進行(如全世界、一國、一地區、一生產單位),也可以根據不同的土地利用類型進行。土地評價的內容根據不同的目的而有所差別,有從某項生產出發對土地質量的評價,有關于土地生產潛力的評價,也有著重于對某項生產適合或限制程度的評價等。 上一篇土地占補平衡與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區別?下一篇土地分類 |